泰兴市出台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科技创新
信息来源:泰兴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3-29?10:55 浏览次数: 次 字体:[ ]

创新是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必由之路。近日,泰兴市出台《泰兴市关于建设创新发展先导区的政策措施》,围绕创新驱动战略,聚焦主体,着力完善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科技创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

《措施》规定,对新承担国际/国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及省级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以发明专利为核心技术的新产品,国税开票销售额占总销售30%以上的,前三年分别给予2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对离岸孵化落地的项目企业,入库工商税收总额首次达200万元及以上的,前三年分别给予2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对“两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和经该市自主申报入选国家“千人计划”、江苏省和泰州(泰兴)“双创计划”的高层次人才来泰兴创办的企业,入库工商税收总额首次达200万元及以上,前三年分别给予20万元及以上的奖励。

文件还规定,对成功开发省级以上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火炬计划、星火计划项目,每个产品或项目一次性奖励3万元。对新认定的省民营科技型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泰州市级研发机构,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围“江苏百强民营企业”“江苏科技百强企业”名单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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