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我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试点成果进行了审查论证。我市是全省唯一的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评价试点单位,先行先试全面完成市级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初始成果、区域评价更新成果及下辖三市一区中心城区初始成果。
专家组认为我市的试点成果思路清晰,技术路线正确,调查和评价方法合理,符合泰州市实际,为促进泰州市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供了决策依据,一致同意通过验收。吴震强副厅长出席会议并指出:泰州市通过开展试点,全面掌握了全市建设用地基础信息,构建了节约集约指标体系,对评价单位和功能区内土地节约利用程度、利用潜力、综合评价制定了盘活挖潜目标、措施和时序,形成了规范格式成果,为全省全面开展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树立了行业标杆。